海口网1月14日消息(记者陈家煜)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海南儋州那大最想冷冻食品行因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进口冷冻肉类食品,被处罚没款768万元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以及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020年9月15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儋州那大最想冷冻食品行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食品行存在采购食品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经查实,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8月23日期间,儋州那大最想冷冻食品行共计从海口正德鑫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海南鼎友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进口冷冻食品607件,包括“P31猪肚”“7470鸡尖”“牛腩”“P77猪脚”等冷冻食品,进口国来自荷兰、美国、印度以及俄罗斯等地。其中“7470鸡尖”“牛腩”“P77猪脚”均来自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属禁止进口产品,且美国P7470公司2019年11月22日(不含)以前生产的产品不得输华, 印度牛产品、荷兰冷冻猪肚、俄罗斯猪产品等不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内。上述涉案进口冷冻食品均销售完毕。
据悉,儋州那大最想冷冻食品行在购进涉案进口冷冻食品时,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购进、销售未经检疫的进口冷冻食品,货值金额总计为247784元,违法所得总计为247784元。鉴于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且均已销售完毕,社会危害性大,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达3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依法对儋州那大最想冷冻食品行处没收违法所得247784元、罚款743352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7681304元。同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儋州那大最想冷冻食品行的经营者以及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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