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5日消息(记者卢海浪)1月24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春运期间做好返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返乡人员管理。
据介绍,返乡人员是指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春运期间,海南返乡人员管控要求如下:
针对第一类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在入琼口岸开展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服务工作
春运期间,海南各入琼口岸(包括三港一站)要加强对返乡人员的核酸检测证明查验服务工作。入琼后,其目的地为行政村(居委会、居),或目的地不是行政村(居委会、居)但需要在此过夜停留的跨省返乡人员(包括本省出省返乡人员),均要求持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返乡人员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入琼口岸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采样后放行,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采样后集中等待结果,费用自理。
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不需要隔离,但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上报等工作。省指挥部将启动返乡人员登记核查系统,在入琼口岸识别到返乡人员后,将根据返乡人员填写的目的地信息自动派发至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供属地参考。
针对第二类返乡人员:原则上不流动
第二类返乡人员为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的返乡人员。目前海南无中高风险地区,一旦春运期间我省部分地区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则该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返乡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严格按照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措施进行精准管控。
针对第三类返乡人员:由所在单位集中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和查验服务工作
冷链、口岸、隔离场所、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重点人员的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第三类返乡人员,即“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摸清此类人群返乡情况。如需返乡的,由此类人员所在单位集中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查验,并录入返乡人员登记核查系统,将返乡人员信息自动派发至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供属地参考。
所在单位要督促个人落实返乡相关要求,尽量减少流动,定期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规定。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居)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此类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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