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济南一条恶犬袭击多人,并将1名9岁男孩的脸部咬穿;
2019年,河南一名8岁男孩被一条狼狗咬伤,鲜血直流,被送医后住进了ICU;
2019年6月下旬,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小区内,一对母女去楼顶阳台收衣服时,突然被四条狗围攻;
2020年8月,广州一位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2020年12月21日,河南3岁男童在自家附近被邻家狗咬死,狗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
……
近些年来,人们的精神需求随着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饲养宠物狗以寻求情感寄托。但宠物狗不牵绳在人流密集区域跑来跑去、公共场所中随地大小便、犬吠扰民等现象却给他人带了不少困扰。同时,因意外走失、被饲养者弃养及弃养后自然繁殖的流浪犬如“移动的定时炸弹”一般大量存在于城市之中,多多少少引起了公众的不安。
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发布的“闵行区文明养犬网络问卷调查报告”显示,近一半(49.2%)养狗家庭的狗侵扰/攻击过别人;38.6%的受访者曾遇到过犬类的侵扰/攻击。有数据表明,2017年,全国报告狂犬病发病516例,死亡502例;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有3820人死于狂犬病。狂犬病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位居死亡人数较多的传染病种前列。
三分狗患 七分人祸
曾有人调侃道:“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数年来,公众对狗伤人案件早已司空见惯。遛狗不拴绳作为狗伤人案件中的高发原因,让群众对“加强犬类管理、倡导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但若是问饲养者为何不拴绳,或许最常听见的一句话便是“别怕,我家狗不咬人。”
部分饲养者缺乏文明养犬意识、对相关规定熟视无睹,导致冲突事件发生的例子时有发生:湖南长沙一男子遛狗不牵绳引起冲突后,反而拿起棍子殴打他人宠物狗;南京江宁一父亲因2岁儿子被狗咬伤、与狗主人交涉未果后,怒而将狗摔死,遭到网络暴力和生命威胁;更有甚者,因邻居家养的狗常吠影响其睡眠,多次交涉未果将邻居一家刺伤……从口角到打斗,甚至到刀捅,暴力程度不断升级。
一起又一起狗伤人事件的背后看似狗患,实则人祸。
形同虚设 条例“执行难”
从管狗上升为管人,才是抓住问题的根本。
尽管我国不缺乏恶狗伤人入刑的思路与表述,不少涉及养犬管理的条文规定“散落”在各法律法规之中,如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等,都有对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造成受害人死亡严重后果的动物伤人事件中的饲养人,提出了必须承担侵权或过失致人死亡刑事责任要求。
尽管近些年来,各地养狗条例都在陆陆续续“出世”。但遗憾的是,在实践过程中违法养犬行为普遍存在;部分爱狗人士态度激烈,大大增加了民警执法时的阻力,2017年、2018年间,广州、长沙等多地还发生了网络群体对抗的舆情事件;制度设计上缺乏相互衔接,尤其是没有刑罚措施的相应跟进。“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是唬人的“纸老虎”罢了。
管狗先管人 养狗先学习
诚然,养狗是个人爱好和权力,但“文明养狗”并非一句空话,在饲养者享受养狗乐趣的同时必须承担起自身的行为义务。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①携带犬只出户应戴犬牌并系犬绳等。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处置,防止疫病传播。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制度管理作为对狗伤人事件的防范未然,应不断进行完善、再完善,有关部门对于切实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养狗行为,决不能轻纵!
养狗事小,但关乎着百姓生活安全感、幸福感,只有升级处罚力道,才能倒逼饲养者不再疏于对宠物犬管理。(云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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