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仁运等31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因案情重大复杂,庭审一直到28日才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指控,2006年4月16日,周仁运等人因非法挖运重阳木并报复林业局工作人员被定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由此在岭口地区恶名初显。其后,为了攫取更多经济利益,周仁运拉拢被告人周谦发、周仁卓、张国煜、刘清平等岭口地区青年认其做大哥,混迹在定安县岭口镇一带。2008年4月,周仁运指使周谦发等团伙成员蒙面持刀故意伤害张某亮致其轻伤,在岭口地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至此,周仁运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庭审现场。通讯员杨斌 摄
为了逞强争霸和打击报复,该组织在2008年、2012年、2013年、2015年相继实施多起蒙面伤人案件,被当地群众称之为“奥特曼”。该组织通过蒙面伤人立威后,不断发展壮大,有组织地实施了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在定安岭口地区盘踞十余年,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层级分明。周仁运是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周谦发、周仁兴、张忠武等8人系该组织积极参加者中的骨干成员。该组织为树立周仁运的非法权威,形成了必须服从周仁运命令、伤害他人要蒙面、被抓获坚决不能承认要坚持30天左右不说就会被放出来、非法收入由组织者和领导者掌控、组织成员不得组织开设赌场参与赌博等明确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
庭审现场。通讯员杨斌 摄
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人民币1300万余元,并以此投资经营麦乐迪KTV和槟榔园获利300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1600万余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为笼络成员,该组织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来豢养组织成员或在组织内进行利益分配,给组织成员及家属安排工作、发放工资、占股分红、分配违法所得和其他收益、出资租房、安排吃喝玩乐、旅游等;设立组织活动据点;组织探望被关押判刑、打架受伤的组织成员,并通过打生活费、预留组织收益、集体筹款捐助等方式予以安抚补偿。
该组织非法持有枪支、特制砍刀等作案工具一批,在周仁运的指挥下,长期在岭口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犯罪涉及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9个罪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7起,导致2人重伤、6人轻伤、6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牟取暴利,该组织以组织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对岭口地区的赌场和土地交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该组织还放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严重破坏岭口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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