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日科向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该院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3个集体、6名干警1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据介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13件25人,起诉17件23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功办理一起假借成立“经济会”为由、涉案金额200多万元的非法集资诈骗案。
在刑事检察方面,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282件476人、提起公诉241件336人,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8%、48.5%,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在民事检察方面,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9件,创历年新高。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100%。
在公益诉讼方面,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51件,发出诉前建议25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180吨,督促治理耕地、林地341亩,督促关停、整治养殖场、农贸市场和超市8家。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保整治”专项监督,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及海洋督察交办线索,立案9件。办理的沿海高位虾塘污染海洋环境系列案被列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0件107人,起诉2件15人,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6人。
积极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共批捕涉毒犯罪21件35人,起诉20件26人,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下降75.5%、85.6%,该县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加强毒品案件法律监督,纠正漏捕2人、漏罪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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