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当晚,驾驶人黄某婷(女,35岁,海南临高人)驾车由得胜沙路返家,途经世纪大桥时,一时分神致使车辆方向偏离,撞击了世纪大桥的中间隔离护栏,撞飞的护栏又碰撞上对向驶来的两辆小轿车。事发后,黄某婷由于内心十分恐惧,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选择弃车逃离现场。
办案民警展开调查。(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在办案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黄某婷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表示后悔,同时向另外两名受损车辆的车主真诚表示歉意,愿意积极配合调查,承担事故责任。
经检测,已排除黄某婷酒驾、毒驾嫌疑。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黄某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目前,该起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极其不负责任且情形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报警处理。如发生交通事故擅自离开现场,一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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