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发的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0年3月11日,省高院依法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个由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昌江黎族自治县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
法槌敲响,黄鸿发等196人涉黑案二审尘埃落定。这意味着对黄鸿明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限制减刑,黄应祥、黄鸿金等18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不等刑期判决在二审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后正式生效,而涉及黄鸿发的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2020年7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省一中院对黄鸿发执行死刑。继刑事部分判处后,省一中院又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及涉案财产20余亿元进行了依法处置。
对省一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符扬而言,终于可以长吁一口了。一审开庭前,他用近3个月时间,详细阅卷案卷共有986册,案卷几乎堆满他的办公桌。那段时间,他几乎是每天最早来到办公室,却最晚回家的法官。
“这应该是我省有史以来刑事案件里最长的判决文书。”3月1日,记者在见到符扬时,他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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