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发的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0年3月11日,省高院依法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个由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昌江黎族自治县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
法槌敲响,黄鸿发等196人涉黑案二审尘埃落定。这意味着对黄鸿明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限制减刑,黄应祥、黄鸿金等18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不等刑期判决在二审裁判文书送达被告人后正式生效,而涉及黄鸿发的死刑判决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2020年7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省一中院对黄鸿发执行死刑。继刑事部分判处后,省一中院又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及涉案财产20余亿元进行了依法处置。
对省一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符扬而言,终于可以长吁一口了。一审开庭前,他用近3个月时间,详细阅卷案卷共有986册,案卷几乎堆满他的办公桌。那段时间,他几乎是每天最早来到办公室,却最晚回家的法官。
“这应该是我省有史以来刑事案件里最长的判决文书。”3月1日,记者在见到符扬时,他感慨道。
近3个月充分细致庭前准备
2018年1月,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我省迅速展开了一场雷霆万钧的扫黑除恶行动。
在行动中,以黄鸿发、黄鸿明、黄应祥、黄鸿金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黄氏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揪出,该案是海南建省以来破获的最大涉黑案。该案顺利侦破,由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986册案卷,涉嫌罪名17个,犯罪事实84起,涉案财产将近26亿,这些不仅说明黄鸿发等196人涉黑团伙罪行累累,也意味着案件庭审的难度。
“案件送过来的时候材料特别多,感觉压力很大,法官在审理前所要查阅的案卷就装了几十箱,我们都是加班加点阅卷,梳理证据,分析罪名。”符扬介绍说,面对审理该案标准要求高、工作头绪多、时间任务紧、审判压力大等实际,他和同事挑起重担。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案情错综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从一开始,该案就具有很强的特殊性。
“案件分4个案件起诉和审判,我承办的是第一案。4个案件几乎同时开庭审理,”符扬坦言,作为该案的承办人,也是个人审判生涯中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接到任务的第一时间,符扬便开始了长达3个月无休假的状态。为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案情脉络,他经常加班到深夜。
前期梳理证据、召开庭前会议……前期的大量工作为庭审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案件审理期间,他先后阅读案卷986册,审查录音录像资料300多份,甄别辩护人提供的申请及证据资料近百份,组织专案组成员召开案件评议会、难点研讨会、工作协调会等40多次。
庭审每天持续近10小时
2019年11月22日,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后,审理十分艰难。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罪,要符合“四个特征”构成要件。对于黄鸿发等196人特大涉黑犯罪团伙的众多罪名,要逐项查实,形成完整链条,并针对每项罪名,在法庭上一一举证、质证,辨析、辩明。
审判,每一天,都波澜迭起;每一天,都难中求进。
“该案出现的一些情况没有先例可循,比如,说该案因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根据需要公诉机关分4个案件起诉,存在4个案件均同时起诉同一犯罪事实,而被告人分别在不同案件起诉。四案开庭时如何依法如何保障各案被告人就同一宗犯罪事实的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需要一边审判一边研究探索。”符扬介绍说,在审判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大合议庭加小合议庭的审判模式,4个小合议庭开庭审查案件事实与4案合议庭全体法官9人组成的大合议庭审查案件事实同步进行。庭审后,认定的同一指控事实,由4案合议庭初步评议认定,再交由4案合议庭组成的大合议庭评议后最终认定,保障了本案的审判质量。
4案庭审共持续了27天,符扬审理的第一案持续了7天。在这期间,为提升庭审质效,符扬和同事在高强度、高质量、高成效中完成了各项庭审工作任务。
“单单起诉书宣读就花了近一天时间,每天开庭近10个小时,甚至10几个小时。合议庭成员要坐得端正,仪表要大方,话语也要到位,不能有出格的行为,对我们办案人来讲也是一个很严峻的考验。”对于庭审的过程符扬仍记忆犹新,为了保证庭审的的连贯性,他连水都不敢多喝一口,担心休庭次数多了影响庭审的严肃性。
20多天写2480多页判决书
日夜奋战的案卷阅卷、开庭审理阶段已经走完了,但庭审人员的工作远不止于此,审判人员还需完成审理报告、判决书草拟等一系列工作。
“这项工作也是一个重头戏,不亚于庭审。”符扬介绍说,由于本案涉及的罪名多,每一项指控罪名和事实都要梳理,由于涉黑案件是组织性的犯罪, 罪名多事实多,这都需要对证据进行一个全面的梳理,抽丝剥茧,在最短的时间里依法认定,形成一个精炼的法律事实,并表述在判决上。
面对大量、细致的工作,法官马不停蹄,通宵达旦。最终,符扬和同事在短短的20多天时间,完成了4案共2480多页、第一案736页的判决书。
符扬介绍说,从查明事实来看,被告人黄鸿发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7个罪名。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其中所犯故意伤害罪,其亲自参与两起,致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通过组织实施伤害他人行为八起,致1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其参与或通过组织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9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故意伤害罪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合议庭经过对17个罪名数罪并罚,作出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对于组织的其他成员,既考虑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景极其危害性,更重要的是遵循了扫黑除恶从严从快刑事政策和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来确定刑罚。”符扬说。
2020年1月13日上午,省一中院对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的依法审理判决,长期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符扬带领的审判团队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
回想起庭审那段时间,符扬感慨万千:“扫黑除恶民心所向,经过86天审理,法官干警克服各种困难,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就是为了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