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央行等五部委近期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大学生群体,网贷消费不合时宜。首先,他们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其次,他们网贷多以享受型消费为主。同时,大学生消费观、金钱观还未完全形成,容易走入过度消费、攀比消费的怪圈。
现实中,大学生因网贷发生的悲剧屡屡上演。比如,有的因还不起网贷,学生时代就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有的因网贷数额较大,无力还贷而选择轻生;还有的为了还贷不惜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次发布的《通知》,恰如及时雨。一方面,从放贷源头出发,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另一方面,也在末端作出了“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等要求,及时遏制了大学生网贷。
遏制大学生网贷,可以避免大学生被物质诱惑,对那些以金钱、名牌作为成功标志的价值观念予以纠正,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同时,也可以严控风险,避免因不及时还款对大学生的学业、征信造成的影响。
总之,遏制大学生网贷,有助于大学生自力更生,对于保护他们正常步入社会有很大帮助。(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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