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我们只负责停放,不负责看管!”
租用该停车位,王先生每个月按时缴纳150元的停车费,事情发生后,他希望要个说法,得到合理赔偿。7日,海口网记者跟随王先生来到海南中建能德实业有限公司首丹雅苑管理处,物业管理方王经理答复:“我们只负责停放,不负责看管!”
随后,王经理带领王先生和记者前往事发现场首丹商业大厦停车场。该停车场是开放停车场,出口处收费公告栏上写着:“对车辆之任何损坏现象,本小区均无任何赔偿责任,本小区只负责提供停车场地。”基于此公告,管理方表示不会对王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首丹商业大厦停车场收费公告栏。伍凤妹 摄
王经理说:“即使租用了停车场,但自己的东西要自己管理好,我们物业收的钱是场地使用费,并不包含车辆管理费,像挡风玻璃破了的这种情况,是不作赔偿处理的。另外,王先生无法提供详细的车辆被砸时间,停车场监控也无法帮忙查找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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