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2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陈捷)4月12日,海口公安交警在海德路昌茂花园学校周边路段组织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据统计,海口公安交警当天在该路段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0起,其中,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2起,逆向行驶8起。
交警对违法交通的驾乘人员作出处罚。陈捷 摄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家长或中小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中,针对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处以罚款30元处罚;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人数超过1人的,将根据《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处以罚款30元处罚;对于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的规定,处以罚款4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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