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中,一名身着校服的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现场纠正。经核实,该驾驶人系昌茂花园学校高一在读学生,其称因担心迟到,匆忙骑车赶来学校便未佩戴头盔。民警当即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长朱先生前来处理。朱先生表示,回家后会教育孩子,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今后也将会对儿子的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海口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中小学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实行“三个一律”: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对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一律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请广大家长高度重视孩子的交通出行安全,加强教育监管,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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