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5日消息(记者陈家煜)1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0批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其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2.5%,涉及儋州、陵水、万宁、临高等6个市县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
据悉,2021年春节期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40家40批次产品(其中爆竹31批次,组合烟花9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2.5%。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对爆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等项目进行检查;对组合烟花产品运输包装标志、销售包装标志、包装等项目进行检查。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药量”“引火线牢固性”“引火线(无绿色安全引线)”“引燃时间”“结构与材质(产品与包装之间增加垫板)”。
本次抽查不合格组合烟花产品2批次,不合格爆竹产品11批次,值得注意的是,6批次不合格爆竹产品均为浏阳市金刚出口花炮厂生产。不合格产品名称(标称)为爆竹(金德条炮)、爆竹(宏刚条鞭 5000 型)、爆竹(国旗红彩光排炮 5号)、组合烟花(恭喜发财)、爆竹(鸿运来特红彩光炮)、爆竹(唐人精品发财炮)、爆竹(财神到条炮)、爆竹(尊品母子炮万玖玖)、爆竹(尊品母子炮 1128型)等。
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交被抽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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