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4日消息(记者陈捷)海口自5月7日试运行服务窗口受理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至今,有关工作持续受市民群众广泛关注,为便于申请人知晓了解申办条件和办事流程,5月13日,海口市住建局又进一步公布了《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办事指南》《关于安居型商品住房若干问题解答》。
关于安居型商品住房若干问题解答
1.市民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什么地方申请?
答: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于2021年5月7日正式开通服务窗口,申请人到户籍所在的区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未取得户籍的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区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各区服务窗口如下:
(1)琼山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琼山区社保大楼2楼
联系电话:0898-6581350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2至10号
出证窗口:出证窗口1-2号
(2)美兰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美兰区青年路36号
联系电话:0898-65236216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4至11号
出证窗口:22号
(3)秀英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棕榈泉小区铺面)
联系电话:0898-68623105
受理窗口:“一窗受理”窗口2至11号
出证窗口:12号
(4)龙华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四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898-66568970
受理窗口:综合窗口3至12号
出证窗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四号楼一楼政务中心大厅内制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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