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照汉(1901–1943)
欧照汉,化名陈仲华,海南万宁县(今万宁市)人。少年时到英属马来亚(今属马来西亚、新加坡一带)谋生。在马来亚,他受到革命思想影响,勤奋学习文化,阅读进步刊物,积极参加工人运动,成为工运骨干。1929年,加入马来亚共产党。他积极组织马来亚工人同英帝国主义作斗争;经常向工人们演说,传播革命思想和介绍中国革命斗争形势,当年被马来亚英殖民当局逮捕驱逐出境。回国后,欧照汉遵照党组织的指示,回到家乡万宁县从事革命活动。
1930年初,他与中共琼崖特委取得联系,4月在中共琼崖第四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琼崖特委委员兼任万宁县巡视员。8月,琼崖特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他被增选为特委常委。受琼崖特委派遣到香港开展联络工作,任中共广东省委驻港联络处干事。1932年10月被港英当局抓捕,押送广州南石头监狱。在狱中5年,他秘密联络共产党员成立党支部、读书会、绝食委员会等,组织难友学习政治,唱革命歌曲,鼓舞斗志,争取自由,与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1937年7月7 日卢沟桥事变后,他以政治犯身份获释返回琼崖。不久,中共琼崖特委派遣欧照汉到香港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港粤琼联络活动。他毅然重返香港,多次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联络任务。
1938年秋,欧照汉代表琼崖青年出席中央青年工作会议。返琼后,向中央青年部写了《关于琼崖青年运动的报告》,反映琼崖青年的斗争情况。1941年2月,任中共琼崖特委常委兼民运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兼管宣传、青年、妇女工作。在艰难的抗日斗争环境下,他主持琼崖特委日常工作,操劳过度,患了严重肺病,但仍然坚持工作,把生命置之度外。长期的斗争生活,他积劳成疾,1943年秋在琼山县咸来乡逝世,时年42岁。海南解放后,万宁县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文字整理:程晓斌 陈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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