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判决书,妈妈的“墓志铭”
“拒绝坦白自新,侮慢公职人员,妨碍他人自新,品质恶劣,不可理喻。”
这是反动派对陈鹄的母亲徐全直的死刑判决书。
陈潭秋写托孤信的时候,徐全直已身怀六甲。陈潭秋在信中写道:“两孩都活泼可爱,直妹本不舍离开他们,但又没有办法。现在又快要生产了。这次生产以后,我们也决定不养,准备送托人,不知六嫂添过孩子没有?如没有的话,是不是能接回去养?”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封信发出后,一家人却永远别离,从此生死不知。
2月26日,陈潭秋之子陈鹄在北京寓所。新华社记者 余国庆 摄
1933年6月,徐全直分娩后没多久,便到党的秘密联络点联系赴中央苏区事宜。然而联络点早已被叛徒告密,她当场被捕,随后被押往南京监狱。
1903年出生的徐全直,在湖北省立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积极参加学生运动,1924年入党。她的父亲早年参加同盟会,家里人通过一些关系找到国民党当局的要人,希望将她营救出来。敌人的条件是,先把徐全直送反省院,反省后再保释。徐全直坚定地表示:“宁为革命死,绝不去反省院。”
在监狱里,敌人用3个孩子要挟徐全直,要她“悔过自新”,早日出去照顾孩子,甚至还质问她:“也要为孩子考虑,你的母爱哪里去了?”徐全直听后觉得十分可笑,大骂敌人:“你们这些人有什么资格谈母爱?”
“后来一位老同志告诉我,母亲当时的内心是非常痛苦的,在此之前从来没看她掉过泪,更没有听见过她哭,但是这一次她真的哭了。”说到这里,陈鹄的眼眶也湿润了。
这是陈潭秋像(资料照片)。新华社发(陈潭秋故居纪念馆供图)
1934年2月1日凌晨,徐全直被押到雨花台,面对枪口,她昂首挺胸,面无惧色,在寒风中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判决书上写着:拒绝坦白自新,侮慢公职人员,妨碍他人自新,品质恶劣,不可理喻。
“当然不可理喻,怎么能够听他们的呢?这5句中,4句非常正确,品质恶劣是污蔑。”陈鹄说,他一直想将这几句判决词,镌刻在徐全直烈士的墓碑上,作为她的“墓志铭”。
陈鹄的弟弟后来成为南开大学历史学教授,他给自己取名为志远。“就是要继承父母的志向,继续为党的事业做贡献。”陈鹄说,母亲牺牲在雨花台,弟弟陈志远一直在床头放着一块雨花石,他说这样每天都能看到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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