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起草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事关你我!海南交警向公众征求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意见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1-07-08 13:06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相关含义】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是指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二)身份证明是指:

1.单位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它法定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个人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军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使领馆人员、国际组织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人员身份证明为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来历证明是指: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交易发票,交易证明材料、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住所地是指:

1.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其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住所地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居住地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军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使领馆人员、国际组织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人员住所地为能证明身份有效证件记载的地址。

(五)本规定所称“三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以内,包括本数。

第三十六条 【实施时间】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海口网] [作者:陈捷] [编辑:罗薇薇]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