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公安厅推出《海南省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16项措施》,全面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新需求、新期待,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效。(7月20日海口网)
16项措施的引人关注之处在于“一门通办”“一窗通办”等办事效率的提升,以及“一站办”“一次办”“就近办”“自助办”等便利之处,其中试点开展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与福建、广东、广西等地试点开展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大大拓宽了服务范围和提升了服务质量,很好地检验了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办事能力和决心,意义作用非凡。
试点“跨省通办”,反映出了公安部门的服务意识、群众意识的提高,以及履职担当责任感的增强。群众身边无小事,为民办实事,就要有“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意识。提高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思想认识,服务好群众,不仅仅是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更是提升自身工作作风,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意识的真实体现。
为群众办实事,要从群众需求出发,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这样去想、这样去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最好体现。“跨省通办”等“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举措,让群众少跑腿、享受实实在在便利的思想和做法,值得肯定和学习。(黄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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