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营造游泳教育氛围
2017年以来,海口市教育局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畅通游泳教育普及渠道,强化宣传和科普,引起家长们对游泳教育的重视,进一步推动游泳教育的普及。及时向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市属学校传达省教育厅关于游泳教育的要求,并通过新闻媒体解读游泳教育的政策,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于学生游泳教育的热点问题。
近日,海口市教育局官网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全程管理的通知》,方便家长查询游泳教育培训的要求,了解培训的重要性,进一步引起广大家长的重视。
为加强学生在暑假期间的游泳教育培训,各中小学校还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游泳教育培训方案和游泳教育培训倒排时间工期表,明确了培训任务和时间节点。
申群芳表示,海口市教育局将引导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家校联合,正面引导,举办游泳比赛,以赛促练,增强学生、家长对游泳教育的普及度。截至目前,美兰区、琼山区教育局已组织举办辖区游泳比赛,市教育局计划在9月份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在全市掀起游泳教育的热潮,以赛促教,实现“学游泳、防溺水、能自救”的目标,促进学生终身发展。
游泳教育不搞“一刀切”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海口市教育局把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结合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作风整顿,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以“安全学游泳 快乐过暑假”为主题,全面普及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我们倡导学生积极参加游泳教育培训,但不强制每一位学生都要学会游泳。”申群芳介绍,游泳教育的目的在于落实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强身健体,但游泳教育对象、场所、考核方式、时间等,不搞“一刀切”。
学校在组织中小学生学游泳过程中,要因人而异、差别对待,对于确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游泳、少数民族学生受民俗习惯影响、经过多个周期培训一直难以学会、少数不习水性等情况的学生,不搞“一刀切”。有上述情况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不参加游泳,并作出说明。不要求中小学生必须集中到学校游泳池学游泳,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学生家长利用暑假带着学生到小区、酒店等正规有资质的游泳场所多学多练。
游泳合格证的发放渠道也杜绝“一刀切”。除了学校指定的培训机构,学生在其他正规有资质的社会游泳培训机构学游泳,或自己学会游泳,经培训机构考核后,也可发放游泳合格证。
根据要求,学校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针对近阶段炎热的天气。各校可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做到安全学游泳。
海口市教育局明确,我市游泳教育培训不与升学挂钩。游泳培训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要求学生“学游泳、能自救、防溺水”是主要目的。但是,是否取得游泳合格证不影响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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