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郑州遭遇特大暴雨当天,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河南德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机涨价,对入住顾客按1500元/间、1688元/间、2888元/间等价格结算,超过平时价格的3~5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郑州希岸酒店高铁站店(河南德悦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0万元的处罚告知。(7月23日大河报)
郑州市遭遇特大暴雨,给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还造成了财物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灾情里,河南人民守望相助、同舟共济战灾情,面对危险出手相助,留下了一个个感人画面。可是,就在全民抗灾的紧要关头,希岸酒店趁机涨价,完全是昧着良心发“灾难财”,既扰乱了正常物价秩序,又大大伤害了市民的心。
在特殊时期做买卖,考验着每一个商家的良心。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一些灾情带来的商机,应该坚持顾客至上、人民至上,人性道德至上的原则,坚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正当经营。断不可为了一时之利,而哄抬物价、“巧取豪夺”,丧失经营道义、违背法律规定。这不仅是关系着自身商业道德和经营口碑信誉,也关系到日后的经营发展。发灾难财,得的是一时之利,但却失去了人心,最终也会失去市场。
此外,“趁人之危”哄抬物价等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也违背了法律。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是每个商家应该做到的基本准则。昧着良心发“灾难财”,会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对这种行为严惩不贷,不仅能及时安抚群众情绪,也对其他商家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市场的良性运转,值得肯定。(黄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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