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疫情防控组关于从严从紧落实
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海南监管局,民航三亚监管局,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省疾控中心:
当前全国多省份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国内疫情呈快速发展态势,疫情涉及面广、传播链不断延长,疫情扩散风险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当前正值我省秋冬季旅游旺季,入岛旅游、过冬人群增多,增加了我省发生输入性疫情的风险。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从严从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出以下要求:
一、从严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来(返)琼人员的排查管控。通过把好入琼口岸关、社区主动排查、区域协查等方式加强重点人员追踪排查工作。各市县指挥部要切实承担责任,确保24小时以内数据必须清零,严格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二、从严落实入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14+7+7”落实入境人员管控,进一步规范隔离观察、双采双检、人员交接、健康监测等重点环节措施。对解除14天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继续严格落实入境后至第28天的定期核酸检测和随访工作。社区(村委)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未满28天前,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执行集中隔离或“足不出户”,人员及其家属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户,出户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第7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从严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按照《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从严实施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在乡镇街道指导下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社区(村)值班值守、巡逻走访等疫情排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工作,重点关注外省游客、“候鸟”人群的健康状况,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四、从严落实多渠道预警监测工作。各市县要按照省指挥部下发的一系列关于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的文件要求,落实12个重点行业15类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重点加强“应检尽检”平台建设和维护,及时补充和更新人员信息。各市县要督促药店切实对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购买人员旅居史开展问询,一经发现其来自风险区或涉疫区,要及时报告并追踪随访。医疗机构对发热病人要加强追踪和随访,适当提高核酸检测频次。
五、从严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强化落实机场、港口、车站、酒店、宾馆、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景区景点、旅游团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日常消毒、查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六、从严落实集中隔离点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对隔离点的管理责任,隔离点所在市县(区)要指定1名党委或政府领导驻点辖区内的隔离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指导、排查。落实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做好隔离场所环境监测、垃圾清运等工作,加强隔离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技能培训。加强隔离人员封闭管理,落实每日健康监测,提高采样质量,避免集中隔离人员出现症状未及时发现,杜绝隔离点人员交叉感染。
七、从严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村“两委”干部责任,严格对入村外来人员开展排查、登记与报告,督促14天内有岛外旅居史人员落实核酸检测。提高村卫生室、卫生院早期报告意识,强化“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工作机制,同时加强村民新冠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防范农村疫情的发生。市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支援农村的疫情应急处置机制。
八、从严落实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各市县要对于近期将要举办的大型聚集性活动,如研讨会、展会、培训班、论坛等加强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需举办的要适当缩减规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参会人员流行病学史的筛查。
九、从严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重点落实3-11岁人群的接种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程两针接种。做好目标人群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提供便民优质服务,落实全流程管理责任,保障疫苗安全、接种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十、从严落实跨省流动人员管理。本省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区。建议公务出岛人员返琼后24小时内就近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等待,检测结果阴性才能上岗工作。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代)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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