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17日消息(记者陈捷)近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发布通告,公开追缴吴宗隆、吴宗恒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涉案车辆,并公布7辆涉案车辆车牌号,要求凡转移、隐藏或使用涉案车辆的,请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据了解,吴宗隆、吴宗恒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目前已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为依法追缴被判决没收的涉案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转移、隐藏或使用以下涉案车辆的,请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车辆情况如下:
(1)琼AR2259(2)琼AM8387(3)琼A9Y317(4)琼A88816(5)琼A235U3(6)琼A168L1(7)琼E23333。
二、凡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及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本案涉黑组织成员车辆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将车辆上缴公安机关。
请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车辆。对于不按要求上缴车辆,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
联系人:蒙警官13907628590,韩警官13322006678。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