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组织宴会等聚集性活动?规模是否要有所限制?
近期,部分地方发生本地疫情后,通过聚餐、婚宴、丧事等人群聚集活动,引起疫情的快速传播和扩散。
为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两节”期间应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个人应注意哪些防护措施?
节假日期间,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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