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9日消息(记者陈捷)12月29日,海南省公安厅召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情况和10起民警维权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海南警方供图)
据统计,2021年以来,海南省公安机关共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77起,依法打击处理侵权行为人222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5人,治安处罚147人,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的执法尊严。
会上,海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
一、省、县多部门联动,为被诬告陷害民警正名。2021年3至4月,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陵水县委陆续收到署名为“梁某某”的举报信。举报信均反映陵水县公安局英州派出所民警张某某在为“梁某某”办理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过程中,通过收取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向“梁某某”索要人民币22万余元。
经查,民警张某某并未参与办理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消防安全许可证相关业务,也未发现其收受梁某某财物问题。罗某某因对陵水县局民警张某某处置的一起纠纷不满,遂产生报复心理,冒用其竞争对手“梁某某”之名捏造事实进行恶意举报。10月22日,罗某某因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法院判决生效后,陵水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向张某某本人送达书面澄清函,并通过陵水电视台、陵水廉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为其公开澄清正名。
二、酒后侮辱殴打民警,被判袭警罪。2021年4月4日,保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在保亭县保兴路开展交通整治,王某酒后骑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当场查处。期间,王某用脚踢打辅警,并向民警吐口水。王某被强制带到城镇派出所约束酒醒期间,继续威胁侮辱警务人员并吐口水。经查,王某曾于8月27日驾驶摩托车未年检、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保亭县公安局交警查处,王某酒后威胁并殴打了执法民警。
3月1日,袭警罪入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式修订刑法实施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罪应如何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意见,该案中王某分别于4月4日、8月27日两次殴打人民警察,其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跨越式修订刑法实施日期分别实施的同种数罪情形,其中罪名、构成要件、情节等均没有变化,根据该批复的规定,应当适用袭警罪一并予以追诉。4月15日,王某因袭警罪被刑事拘留。8月23日,王某因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