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妇联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我省有3个单位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3名个人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3名个人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海口市妇联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海口市妇联在上级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带领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团结拼搏、砥砺奋进,团结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朝气蓬勃、满腔热情地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妇联组织带领下,全市各领域各条战线涌现出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各类最美女性121名;市级以上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89个。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不断提高,女性对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参与率和贡献度显著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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