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7日消息(记者伍凤妹)17日,海口市秀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市民个人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公告,要求市民个人严格履行个人防护、个人报告、个人配合、个人监督责任。
具体公告如下:
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市民个人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属地镇街、行业部门、单位的要求,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用公筷公勺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配合完成核酸检测,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城乡居民要严格按照属地镇街的防控安排,落实防控措施。
严格履行个人报告责任。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区返琼人员和大数据重点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备,报告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服从隔离管控的各项规定;黄码、红码人员及近期病例时空伴随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居民、职工等人员无必要不离琼,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琼时提前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及时申报,并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居家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严格履行个人配合责任。协助、配合、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出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做好佩戴口罩、测温、验码、“1米线”等防控措施。
严格履行个人监督责任。按照群防群治、群防群控要求发现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区返琼人员没有报备、隐瞒旅居史信息、拒绝做核酸检测或核酸检测漏检、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不服从小区疫情管控与封控规定、散播虚假信息等情况,及时通过12345热线渠道反映或报警处理。群众也可向所在社区、所在单位、卫健和疾控部门等及时反映,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依规及时处置。
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遵照执行,在认真履行个人防护、个人报告、个人配合责任的同时,履行好相互监督责任,对不严格履行个人责任、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肆意扰乱防控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联系电话
秀英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0898-68663106
秀英区疾控中心 0898-68621159
秀英区秀英街道办事处 0898-68663909
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事处 0898-68662478
秀英区海秀镇 0898-66814466
秀英区长流镇 0898-68712011
秀英区西秀镇 0898-68712012
秀英区石山镇 0898-65469033
秀英区永兴镇 0898-65483033
秀英区东山镇 0898-6556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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