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中有新举措——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多种监督方式并举,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积极作为,推动海口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突出生态文明监督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环境监督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海口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美舍河文化资源挖掘、滨海湿地修复保护等调研,检查我市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开展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检查等活动,确保海口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突出水体整治监督重点。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强化农村污水的整治;开展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暨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题调研,对我市32个水体开展督查督办100余次,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湿地保护管理的专题调研,以实际行动呵护海口市的碧水蓝天。
发扬民主,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中迈出新步伐——
人大监督,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门纳谏,推动海口市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推进依法行政。作出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等报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对市监委和司法机关的监督,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基本解决执行难、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台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组织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旁听法院庭审和参加法院、检察院公开日活动等。
抓好区镇换届。组织开展“两法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执法检查,对全市43个镇(街)及所属的村(居)委会进行检查,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平稳有序作出了人大贡献。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开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上信访平台,出台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转接、强化督办,为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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