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立法规划计划安排,前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司法部根据新修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和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aw@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邮编:10004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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