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证醉驾摩托车该不该吊销全部机动车驾驶证?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回应争议
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归纳提炼行政检察类案监督的类型、方式及办案规则,指导类案监督工作实践。这是最高检首次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
据介绍,该批指导性案例共4件,分别是卢某诉福建省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湖南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案,安徽省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糜某诉浙江省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
其中,卢某诉福建省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有效回应了此类案件判罚的有关分歧和争议。
2013年5月,卢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碰撞路边行人吴某珍,致其轻微伤。经鉴定,卢某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卢某因此受到了相应刑事处罚,该市交警支队还依法对卢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卢某不服,以其持有的小型汽车驾驶证与涉案交通事故无关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该市交警支队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卢某不服,提起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行政判决,同时撤销市交警支队所作的吊销卢某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无证醉驾摩托车该不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成了本案的争议所在。该市交警支队不服二审判决,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但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函不予再审。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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