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转发朋友圈集赞。(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驾驶人将警示视频转发至朋友圈,即能有效提升个人交通安全意识,又能间接对其家人、亲朋好友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执勤民警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环节,逐步推行观看警示视频学法教育模式。
据统计,自4月18日至20日10时许,共计有147人次现场进行学法教育,交通宣传普法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海口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法行车、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交通宣传氛围,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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