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3日消息(记者陈捷)5月3日,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对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员周某威。(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周某威
车牌:海口001718
身份证:4600061996****7210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29mg/100ml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员暴某庆。(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暴某庆
车牌:海口745113
身份证:2306221987****4953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132mg/100ml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员王某俊。(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王某俊
车牌:海口562680
身份证:4600271981****2033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140mg/100ml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员史某民。(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史某民
车牌:海口084596
身份证:4601041982****0933
违法路段:向荣路
酒精检测值:124mg/100ml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员陈某洪。(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陈某洪
车牌:海口274202
身份证:460001994****2618
违法路段:海秀中路
酒精检测值:147mg/100ml
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人员黄某海。(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姓名:黄某海
车牌:海口286327
身份证:4601021987****0619
违法路段:海秀中路
酒精检测值:128mg/100ml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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