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有序开展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工作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要求进一步推动核酸结果全国互认,不同渠道展示的核酸结果具有同等效力,不得重复检测。8月3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工作。
《通知》表示要高度重视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重要性。群众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省份健康码、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及群众持有的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凡在当地防控政策有效时间内的(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在查验时都应当予以认可,严禁以本地健康码未能查询、未在本地开展核酸检测等为由拒绝通行,拒绝群众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要求群众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本通知发布后仍不互认、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个人违规使用假冒、篡改等核酸检测结果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将通知相关精神传达到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保各地有序开展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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