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广大青年科研人员反映集中的紧迫诉求,充分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
给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青年科研人员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经费支持,是给他们创造平等且自主的科研环境,这有利于他们独立开展科研活动,引导他们把精力用在科研之中,施展自己的科研才华。
一直以来,我国对科研人员的经费支持,采取的是“申请资助制”。在科研经费有限的条件下,“申请资助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主要为避免出现有科研人员“吃大锅饭”。不过与此同时,“申请资助制”也让科研活动充满竞争,为获得课题、项目,科研人员要把很多精力用在申请课题、项目之中,并“投课题、项目设立方之好”,而不是开展自己感兴趣的研究。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科研的投入增加,过去的经费资助方式不适应发展需要。
过度强调“竞争性”,一定程度催生了急功近利的研究环境,也给刚入科研岗位的博士生、博士后带来不小的生存竞争压力。一些高校近年来推行“非升即走”制度,即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如果没有达到聘期考核目标,不能晋升,就将解聘离职。新入职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在没有可以独立开展科研的条件下,往往要先在某个教授的课题组里开展科研,这让不少人还没来得及展示自己的科研潜力,就逐渐被边缘,甚至被淘汰。正因如此,一些青年科研人员抱怨自己被当作廉价的“学术临时工”。
也有一些人担心,调整经费资助方式会不会导致刚入科研岗位的博士生、博士后缺乏竞争意识,影响科研经费配置效率,陷入“平均主义”。其实,刚入职科研岗位的博士和博士后,鲜有不希望自己在科研岗位上做出科研成果的,他们不会在获得经费支持后,就无所事事或者挥霍经费,而是会想办法用好这些经费。更重要的是,由于还有考核压力与晋升追求,青年科研人员也希望自己能利用好非竞争性的经费支持,获得好的科研成果,让自己的科研能力得到学术共同体的认可。
进一步说,这是把科研自主权交给青年科研人员之举,目的就是把他们从申请课题、项目中解放出来,做自己感兴趣的学术研究。这和之前实行的科研经费包干制有相同的用意,都是给科研人员松绑,让他们能自主利用经费开展研究,而不是把精力用在怎么折腾经费上。在此基础上,要强调专业评价,用学术标准评价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科研贡献,由此营造专注学术研究的环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