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印发方案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海口推进一体化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23日,省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印发《海南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省推进1-2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2035年,全省1-2个百万以上人口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社区中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超过50%。
《方案》指出,将“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满足儿童生理、行为、心理需求。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到2025年,实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市县全覆盖,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以上,公立型和普惠性托位占比在30%以上。在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方案》明确,为学前教育“三类幼儿”提供生活补助,到2025年,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2%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5%。加大人口流入城市学位建设,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
在强化儿童友好权利保障体系方面,《方案》提出,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动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向儿童免费开放。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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