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6日消息(记者史子杨)26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酱(生产日期:2022-01-10,规格:238克/瓶)因被抽检酸值项目不合格,被依法调查。该司共生产涉案批次芝麻酱225瓶,销往海口市15家超市,召回数量189瓶,销售数量36瓶。
今年5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海口美兰喜乐多超市经营的黑芝麻酱进行监督抽检,经该司检测后于次月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酸值项目不符合LS/T 3220-2017 《芝麻酱》要求(项目实测值为3.3mg/g,标准指标为≤3.0mg/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涉事超市进行检查,现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核实,不合格的黑芝麻酱是涉事超市从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共进货30瓶,销售20瓶,超市已对外发出召回公示,但召回数量为0,剩余10瓶已退回生产企业。
同日,执法人员向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存放有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及原料。经查明,该司共生产涉案批次黑芝麻酱产品225瓶,销往海口市15家超市,召回数量为189瓶,销售数量为36瓶。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
另外,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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