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海口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海口。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 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海口。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海口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我市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公告于2022年9月5日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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