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11月1日起推行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涉税事项承诺办理
记者10月25日从海南省税务局获悉,为开展守信激励,创新信用场景应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前期三亚试点推行“三连A”纳税人税务事项资料承诺办理的基础上,海南省税务局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推行涉税事项承诺办理服务。
涉税事项承诺办理是指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仅需填写相应的表证单书,并签订《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承诺办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即可无需提供其余附列资料(除身份证明资料外,其他查验退回的资料也无需提供),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在后续管理过程中需要核查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留存备查的资料时,纳税人应予以配合。
涉税事项承诺办理适用对象为海南省内当前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已实名纳税人。符合条件的A级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承诺办理,纳税人选择承诺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查询其是否为A级纳税人,属于A级纳税人的,经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签订纸质承诺书后,工作人员予以受理;不属于A级纳税人的,中止承诺办理。
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承诺办理涉税事项负面清单》中的相关业务外,其他所有涉税业务均可承诺办理,负面清单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等需要写盘的业务,还需提供税控设备。
此外,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承诺内容不真实的,将撤销其申请承诺办理的业务事项,将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再为其提供承诺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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