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启动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为期三年,将加强未成年人行业领域地方立法工作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明确将在2023年至2025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根据方案,我省成立由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成立由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分别牵头的4个行动小组,深入推进“家庭防护”行动、“教育防护”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司法防护”行动。各市县将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专家和人才库,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同时把专项行动经费统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项行动及相关措施得到落实。
我省将加强未成年人行业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定期开展全省落实“两法一规定”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建立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通报倒查机制,对政法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运用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督促各方责任落实。
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年底结合平安建设和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核工作,对各市县、成员单位落实成效进行实地考核。省“护苗”行动领导小组每年进行总结表彰,三年专项行动结束时,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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