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将清廉建设落实到最小“单元”
——海口出台《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清廉建设 推动清廉海口全域共建的实施意见》
深化重点领域清廉建设,推动清廉海口全域共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的必然之举,也是深入推进清廉海口建设的迫切需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健全清廉海口建设制度规范体系,日前,海口市委出台《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清廉建设推动清廉海口全域共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重点领域清廉单元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组织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举措,将清廉海口建设不断引向纵深。
划定目标明方向
风清气正的大环境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保持勃勃生机、长远高效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障。为此,《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海口为目标。
为提升政治引领力,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实施意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强化以重点带全局、抓局部带整体,提出要突出政治引领,引导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严的基调,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站稳人民立场,通过正风肃纪反腐,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防控廉洁风险,紧盯自贸港新业态领域,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要强化系统施治,以“全周期管理”推动“惩、治、防、建”同时同向综合发力,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营造海口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布局、严防廉洁风险,推动机关、国企、民企、园区、医院、学校、村居等7个重点领域清廉单元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从“探索破题”到“拓展深化”,带动培育更多清廉建设“子单元”“新细胞”,不断提高清廉建设“颗粒度”,形成典型引领、全域共建的清廉海口建设“7+1+N”工作格局,发挥清廉建设政治保障作用,为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打造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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