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7日消息(记者陈捷 摄影报道)记者27日从《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通过地方立法优化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捷 摄
据悉,海口市于200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2年底,海口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已达到38.99万,占全市总人口比例的13.26%,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逐步加剧,养老服务已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内容。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居家养老是我国传统养老模式,也是海口市绝大多数家庭和老年人的选择意愿。海口目前已实现镇、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但仍存在着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不完善、有效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
为了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条例》。
何为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村)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公益服务共同组成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行、助洁、短期托养以及代购代缴等生活照料服务;体检、医疗、康复、保健、安宁疗护等医疗护理服务;关怀探访、生活陪伴、情绪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知识讲座等文化教育服务;紧急救援、安全指导、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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