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9日消息(记者陈捷 韩俊元 摄影报道)6月14日,家住海口市秀英区保利中央海岸3期熙园小区的业主赖女士向海口网反映称,她所居住的小区有业主在二楼公共露台处私自搭建玻璃顶,且棚顶正好在自家窗户底下,加大了家里被盗的风险,于是她将情况反映给了居委会、物业、执法部门。经执法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建筑,但距认定结果出来一个多月过去了,迟迟不见拆除。对此,海口网记者进行了走访。
赖女士家窗下的玻璃“屋顶”。陈捷 摄
玻璃顶方便小偷 楼上业主很担忧
15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4A栋公寓看到,二楼公共露台处私接了玻璃式构筑物,面积大约30余平方米,从赖女士3楼住处的窗外望去,楼下私搭的建筑俨然成了一个“小凉亭”。玻璃板搭成“屋顶”,钢筋柱撑起“支架”,径直“挂”在了赖女士家的窗户下。“玻璃顶就在我家窗下,万一小偷顺着玻璃顶爬进我家怎么办?这不是明摆着为小偷‘开路’吗?”赖女士表示很担心。
小区业主违规搭建的玻璃顶。韩俊元 摄
赖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二楼的住户在未取得相关施工证件的情况下,以防范高空抛物为由,私自在二楼的露台上搭建玻璃顶。出于自身安全隐患考虑,赖女士向小区物业和执法部门反映问题,海口秀英区海秀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后,确定此处是违建,并于5月4日下达了《强制拆除措施决定书》。“但是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该玻璃顶迟迟没有拆除,我多次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是海秀办中队将拟定拆除计划后依法拆除。”对此,赖女士表示不能理解。
执法部门下达的《强制拆除措施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执法部门正在拟定拆除计划 争取一周内拆掉违建
当天,记者联系了海秀办中队办件处理人,得到的回复是,该中队正在拟定拆除计划,避免影响建筑结构,造成安全隐患。对于何时拆除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并未给予正面回复。
针对二楼业主在公共露台处搭建棚顶的情况,该小区项目经理高文龙表示,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针对4A栋公寓二楼业主的行为,物业已多次向社区、执法部门反映。对于该公寓二楼的违建情况,执法部门已有所了解。接下来物业将与二楼业主协调沟通,争取一周之内将赖女士投诉的玻璃结构棚顶拆掉。
对小区存在的违建拆除问题,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源明认为,第一,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对建筑物或其构筑物进行加建、改建,这样不仅影响了楼上业主,而且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增加安全隐患;第二,物业公司对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如发现违建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未果的应当上报执法部门;第三,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违建及时地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理。因此,赖女士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二楼业主恢复原状。如执法部门怠于行使执法权的,赖女士可作为利害关系人,对执法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执法部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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