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下达的《强制拆除措施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执法部门正在拟定拆除计划 争取一周内拆掉违建
当天,记者联系了海秀办中队办件处理人,得到的回复是,该中队正在拟定拆除计划,避免影响建筑结构,造成安全隐患。对于何时拆除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并未给予正面回复。
针对二楼业主在公共露台处搭建棚顶的情况,该小区项目经理高文龙表示,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针对4A栋公寓二楼业主的行为,物业已多次向社区、执法部门反映。对于该公寓二楼的违建情况,执法部门已有所了解。接下来物业将与二楼业主协调沟通,争取一周之内将赖女士投诉的玻璃结构棚顶拆掉。
对小区存在的违建拆除问题,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源明认为,第一,任何业主不得擅自对建筑物或其构筑物进行加建、改建,这样不仅影响了楼上业主,而且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增加安全隐患;第二,物业公司对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如发现违建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未果的应当上报执法部门;第三,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违建及时地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理。因此,赖女士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二楼业主恢复原状。如执法部门怠于行使执法权的,赖女士可作为利害关系人,对执法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执法部门履职。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