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已对违建立案 相关程序正依法推进中
对此,记者联系了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得到的回复是,因涉及违建,现场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行为,但当事人拒绝改正,并在交涉过程中有暴力抗法的行为。目前,该中队已对违建启动了立案程序,并将案件移交至海口市综合执法局龙华分局,相关程序正在依法推进中。
执法部门下达的《协助调查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对此,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源明表示,对于违规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及违章搭建行为的处理,我国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任何业主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也不得擅自对建筑物或其构筑物进行加建、改建,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对违章搭建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王源明援引《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1修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中的相关条例对物业公司和执法部门接下来应如何处理该公寓的违建提出了建议。他表示,物业公司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未果的应当上报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违法行为及时地进行认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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