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因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等行为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海口警方将从8月18日起持续到年底开展“戴头盔、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代号“亮盔行动”。众所周知,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若不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将无法获得有效保护,发生事故后头部如与地面等坚硬物体发生剧烈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极易造成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等伤害后果。
很多人图一时方便,不戴头盔就骑行上路,但你们可知道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6月9日,云南腾冲。一辆小汽车在准备进入十字路口时,与左方驶来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由于摩托车速度较快,在惯性作用下,摩托车驾驶人刘某直接前空翻来到轿车车头上方,其头部撞到引擎盖,随后摔落在地时,刘某头部又与地面发生撞击。幸运的是,刘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得到有效保护,仅造成身体轻微伤。
头盔不戴、安全不在!骑行戴头盔,安全无意外!据统计,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的人员伤亡占有相当比例,而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伤害程度。骑行者不像轿车一样有防护措施,一旦出事,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而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头部是人体上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轻者可能脑震荡,重者造成脑网膜下腔出血,难以医治甚至直接死亡。安全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广大骑行者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近年来,全国交通事故频发与当事人漠视交通安全、不遵守交通法规等陋习不无关系。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不良行为比比皆是。因此,推动全民养成一种生命至上、遵守法律的良好交通养成,迫在眉睫。
上工治未病,中工治欲病,下工治已病。笔者在此提醒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驶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所以,警方开展“亮盔行动”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善莫大焉,利莫大焉。不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盯上是好事,能倒逼自己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最起码让你懂得:安全头盔就是驾乘人员的“保命符”。老成天下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出行、规范骑行。(童其君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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