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将获补助1000元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如何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8月23日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扩岗通知》),向企业“群发”就业工作“礼包”。此项政策将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适用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但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关于企业适用范围,《扩岗通知》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1名相关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企业可根据相关条件自行选择。
《扩岗通知》指出,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实企业所招用的人员参加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情况,通过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核验比对人员身份信息。符合政策实施范围的,经办机构要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据了解,我省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方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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