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平台功能细化,互联网医疗产业迅猛发展。线上问诊的方式不仅优化了医疗资源分配,分担了线下门诊的压力,而且降低了患者的医疗成本,使其在家就能实现寻医问药。(来源:法治日报)
对大部分民众而言,“线上问诊”是一件新鲜事。所谓的“线上医疗”,是从注册账号到视频问诊,再到开具处方,等待药品发货等流程,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套诊疗服务。然而,新业态迅猛发展的背后,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投诉无门、违规首诊等乱象,部分平台对自身功能定位不清,权责划分不明。
翻阅相关案例,可见对线上问诊的投诉不少,可有些医疗机构选择视而不见,又或是简单粗暴回复患者,“建议上医院检查。”就拿“违规首诊”来说,在《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这是为了避免误诊。但是在部分线上医疗平台,只要患者勾选确诊过某疾病选项,即可接受就诊。如此看来,患者不清楚当中危害,难道医生也不明白吗?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是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单凭经验给出判断、开具处方等,这不就是“假医伤人”的行为吗?
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所规范的对象是医疗机构及在医疗机构注册的医生。但互联网医疗平台不一定是医疗机构,许多平台的自我定位都是信息中介服务提供者,与患者、医生签订的协议也是中介服务协议。部分平台将“医疗咨询”与“问诊”的界限进行模糊,在收取高昂咨询费的同时,设置大量自我免责的格式条款,很可能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
应该明确,“线上医疗”是医疗服务的补充或延伸,通常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去开发的App或平台,而互联网医院则是实体医疗机构的网络形态。不同的平台所履行的义务,应参照具体对应标准,明确医疗责任及服务范畴。
近些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先后颁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相关文件,它们规定了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中的准入条件、执业规范等内容,这也是目前主要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遏制线上医疗“野蛮成长”,需要多方“对症下药”。首先,从立法层面看,除了相关管理办法,要进一步明确线上医疗的相关法律责任,对于线上医疗机构及平台严格按照《互联网医疗规范》要求执行,全面增强医务人员的依法行医意识,制定并落实好内控制度。对于用户的隐私信息,还要做好周全保护,严格履行互联网诊疗的保险责任。
其次,对各类平台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资质审查机制,尤其是医务人员的相关资质,做好全面核查,确保具备医师从业资格。同时,定期开展医师资格审查活动,针对被投诉的医师资格、身份、过往经历做重点审查。对于新业态,监管防线得筑牢,得依靠部门监管、行业协会、平台自查等多道关卡,规范化线上问诊服务,不随意开药、不乱开药,不单凭经验做结论。
此外,在投诉渠道上,要做进一步优化,最好能保证全程诊疗监听,确保主要环节和程序符合规定,在法律法规监管下行医,共同促进线上医疗可持续发展。(冯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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