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饲主很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望早日为流浪猫找到容身之处
针对该问题将如何更好地处理,记者也联系到了海南省小动物保护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协会已经得知了曾女士的相关情况,后续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源明表示,业主曾女士自费救助流浪猫的行为,是富有爱心的表现。但是,个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不论是饲养宠物或是其他行为,都不应当影响其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对邻居的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即为饲养宠物需要遵守的基本要求。曾女士饲养了二十多只猫,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给邻居造成了声音、气味的困扰,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如产生民事纠纷,很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将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王源明说道,在饲养动物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妨碍他人的生活,否则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此,王律师建议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积极帮助曾女士联系社会各界爱心之士,早日为流浪猫们找到容身之处,化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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