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公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
拟建议保留47个、撤销2个
根据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有关通知要求,近日,海南省司法厅按照村(社区)自查、市县初审、省级初核程序,对全省已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开展了初核工作,拟建议保留47个、撤销2个。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省司法厅将初核结果在其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10月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联系电话:0898-65919075;电子邮箱:fzxcc@163.com;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