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14日发布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的通知。
沪深交易所表示, 为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优化融券交易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相关安排。
在安排中提到,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战略配售股份,以及持有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等有转让限制的股份的,在限制期内,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出借其获配的股票。
相关安排还就其他战略投资者出借股票等具体情况,进行了规定。两交易所要求各会员应当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投资者教育,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并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总台央视记者 董彬 沙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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