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企纾困解难题 善意执行促共赢
近日,龙华区法院在执行一涉企案件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仅将一纸胜诉兑换成“真金白银”,还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据悉,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执行人海口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调解确认被执行人应限期支付拖欠租金,如未按时足额付清租金,则合同予以解除,被执行人限期搬离商铺。龙华区法院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餐饮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
据悉,涉案铺面承租前为毛坯房,餐饮公司前期装修投入超百万元。执行法官现场勘察涉案商铺,了解到如直接采取强制清场措施,部分设备拆除后将导致价值减损不能再利用,会进一步扩大当事人损失。另外,拆除装修后再另行出租,重新装修成本过大,对各方当事人均不利。
经龙华区法院积极促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当事人同意由餐饮公司将涉案商铺内的设备、物品及装修等整体转让给新的承租人,所得款项付清拖欠租金,餐饮公司妥善退出涉案商铺。同时,申请执行人得以持续出租商铺,也减少了新的承租人前期装修成本,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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